离婚后可以重新争夺孩子抚养权。一方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向提起诉讼的,可以提交以下证据能够最大力度获得争取权。
1、孩子生活、就学状况的证据。上学方便、教育资源优质。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可以是工资收入、教育程度差异不明显。一方的教育思想理念更被孩子接受;
3、基本的身体条件、状况的取证。如果一方有父母的帮衬,可能能更好争取抚养权。
4、征求孩子的意见。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一、一般情况下怎样争夺孩子抚养权
争取儿童监护权的有利条件:
1、孩子的意见很重要:涉及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交子女愿意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证据;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不同;
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更好的生活条件:提交与生活条件相关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近,社区设施成熟,对孩子的入学和生活最有利,所以更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5、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摆摊卖早餐,另一方承包房屋工程,很明显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孩子;
6、人格修养:一方的人格修养和思想素质在争取儿童监护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人格修养和思想素质将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有利于儿童教育;
8、其他家庭成员的情况:比如父母双方的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很快很多时候,真正照顾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的任何一方,尤其是学龄前儿童,通常是父母的一方。
二、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女方争取抚养权的,可以向提交相关证据:
1、孩子生活、就学状况的证据。上学方便、教育资源优质。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可以是工资收入、教育程度差异不明显。一方的教育思想理念更易被孩子接受;
3、基本身体条件、状况的取证。如果一方有父母的帮衬,可能更好争取抚养权。
根据《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的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