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转让合同
甲方(转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场地合法所有人):
甲乙丙三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场地转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租赁场地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原承租坐落在 给乙方使用,场地面积为 平方米,甲丙双方应当保证其享有场地的合法出租权,保证乙方享有该场地的合法使用权;
2、乙方承租场地用于汽车修理,场地用途乙方可自行调整;
3、乙方承租期间不可将场地转秀给他人使用。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满,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与丙方续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
1、20xx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场地租金甲方已交付,并连同洗车场转给乙方。
2、以后每年场地租金由乙方亲自交付给丙方。
3、租金按每年上付 万元人民币,上升至十万元之后,不得再上升。
4、租金按一年一付,交给丙方。
四、场地交付、收回及使用
1、对场地内的设施设备、物品进行清点,列好清单后双方签字确认;
2、乙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在场地上建设和装修,必须和丙方协商。
3、丙方应当保证乙方能够正常的使用场地,丙方不得干预。
4、本合同期间乙方经营活动受到干扰时,丙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
5、因合同到期或双方解除、终止合同,乙方应当在合同到期或解除、终止合同当日将场地完好的退还给丙方,丙方收回场地双方应对场地内的设施、设备、物品进行清点,列好清单后双方签字确认,场地交付后乙方在场地内添置的设施设备、物品归乙方所有,乙方退还场地时有权进行处置。
五、合同的解除及终止
1、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丙方应当双倍退还乙方押金及已交租金,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甲丙双方并应全额赔偿:
(1)不具备合法的出租资格;
(2)不能保证乙方正常的使和场地;
(3)严重干预乙方按约合法使用场地;
2、因拆迁、法律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即终止,乙方无条件搬出,甲乙丙三方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但丙方应当退还乙方已交租金,如有拆迁等补偿归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均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七、争议处理
1、甲乙丙三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甲乙丙三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场地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甲方与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按该合同书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方丙三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以补充协议为准。
3、另附场地内的设施、设备、物品清单;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转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丙方(场地合法所有人):
电话: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场地转让合同
甲方(转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场地转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租赁场地及用途
(一)甲方同意将原承租崇左市的位于 南宁市大沙田金象大道原地区看守所场地及场地内四套平房(以下简称"场地",甲方现在该场地经营废旧回收。)转租给乙方使用,场地面积约600 平米,甲方应当保证其享有场地的合法出租权,保证乙方享有该场地的合法使用权;
(二)乙方承租场地用于 经营餐饮 ,场地用途乙方可自行调整;
(三)乙方承租期间可将场地转租给他人使用。
二 、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期满,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与甲方或崇左市续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转让费及税费
(一)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按月交。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交清,以后每期租金乙方在上期租金到期前五日内向甲方交清;
(二)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交纳转让费 元;
(三)有关场地使用的水电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经营的相关税费与甲方无关。
四、场地交付、收回及使用
(一)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交付时双方应对场地内的设施设备、物品进行清点,列好清单后双方签字确认;
(二)乙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在场地上建设和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应当保证乙方能够正常的使用场地,乙方不得将场地用于非法活动,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按约合法的使用场地,本合同期间乙方经营活动受到干扰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
(四)因合同到期或双方解除、终止合同,乙方应当在合同到期或解除、终止合同当日将场地完好的退还给甲方,甲方收回场地时双方应对场地内的设施设备、物品进行清点,列好清单后双方签字确认,场地交付后乙方在场地内添置的设施设备、物品归乙方所有,乙方退还场地时有权进行处置。
五、合同的解除及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收回场地,押金及已交租金不退,给甲方造成经济失的,乙方并应全额赔偿:
1、利用场地进行非法活动;
2、私自将场地进行买卖、抵押、赠与;
3、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退还乙方押金及已交租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并应全额赔偿:
1、不具备合法的出租资格;
2、不能保证乙方正常的使用场地;
3、严重干预乙方按约合法使用场地;
4、逾期交付场地超过半个月。
(三)因自然灾害、拆迁、法律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退还乙方已交租金,拆迁等补偿归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未能按时交纳租金,除应交清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未交租金每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如甲方逾期交付场地,按乙方已交转让费及租金每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七、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二)如甲乙双方争议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场地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一)其他约定:
1、乙方如需要临时租用场地旁菜地作为停车场使用及制作户外广告、招牌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协助;
2、甲方与崇左市于20xx年8月25日签订的《地皮出租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按该合同书执行。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场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杨转让合同书。
一、 林场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巡检镇百福村聂家沟二组九里岗的荒山大约20_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场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 东至林场类别:半荒山(林场现状,以影像为据)
2、转让期限:20_年,从20_年6月20日起至2034年6月20日终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场的用途
转让林场必须用以林木和果树生产。
三、双方的权力、义务
1、乙方享有林场使用权,林木及果树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林场内的林木和荒山面积的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场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它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百福头村)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百福头村)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原始承包费叁万捌仟元整,转让和其它费用待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合同后结清剩余款项。
五、其他条款
1、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原始承包费的10%。
2、本林场转让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3、其它需要说明的事
①、转让方负责协调处理林场四至界的一切矛盾和纠纷。
②、转让方负责乙方与发包方办理新的变更手续。
六、本林场转让合同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林场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