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况下,劳动者应先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决定,之后才能提起诉讼: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争议的;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争议的;其他。
一、劳动争议管辖权包括哪些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工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吗
工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依法适用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终止劳动合同补偿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产生的经济补偿争议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事实上,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绝大多数的劳动争议都只能先申请劳动仲裁,比如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或变更发生的劳动争议,因工伤医疗费,工资报酬等发生的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